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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12号)
时间:
2015/03/12
作者:
点击: 次
湘农教发〔2015〕12 号
关于申报2015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现将申报2015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围绕学校总体发展目标,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保持实验室建设的科学性、连续性和完整性,提升本科实验教学条件,切实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实践性和动手能力;进一步加强项目及经费效率效益考核,推进实验室资源共享,全面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效益。
二、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应成立以分管院长牵头,由实验中心(室)主任、相关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围绕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学院专业、学科发展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做好本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内容;
(二)学院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新修订本科人才对专业实践性环节的要求,体现专业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适应性。
三、主要申报范围
(一)教学仪器设备补缺更新;
(二)新办专业新增专业实验室;
(三)公共教学基础设施;
四、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要做好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提交报告由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室管理科。
(二)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负责人对各学院所申报项目进行调研、论证。
(三)根据学校下达的年度教学设备经费计划,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编制学院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及经费执行方案,报分管校领导审阅确定。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报送纸质材料时需一并提供电子文档(383230879@qq.com),愈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凤莺 联系电话:84618045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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