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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基层组织评估和优秀教学基层组织评选的通知
湘农教发〔2017〕54号
关于开展教学基层组织评估和优秀教学基层组织
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教学基层组织是开展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层单位,在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加强教学基层组织管理,宣传先进教学基层组织经验,充分发挥优秀教学基层组织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进教学基层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教学基层组织评估和优秀教学基层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所有教学基层组织
二、考核时间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现在
-
评估内容
专业型、课程型教学基层组织重点考察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讨、教学研究、建设成果等内容,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1,实践型教学基层组织考察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教学改革、常规管理和建设成果等内容,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2。
四、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1.教学基层组织自评(9月8日~9月23日)
各教学基层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根据教学基层组织评价指标和基层组织评估表,收集整理支撑材料,并进行评分。
2.学院评估(9月24日~10月14日)
学院对教学基层组织自评情况进行检查,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参评优秀教学基层组织,填写《湖南农业大学优秀教学基层组织推荐表》(见附件5)。于10月14日前将学院所有教学基层组织的评估材料(推荐表、评分表和自评表)和申报优秀基层组织的附件材料(盒装,无需装订成册)统一报送评估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每个学院可以推荐1个符合条件的实践型教学基层组织和1 个专业(课程)型教学基层组织,其中专业(课程)型教学基层组织超过5个的学院可推荐2个参评。挂靠职能部门的教学基层组织,符合优秀教学基层组织评选条件的也可申报优秀教学基层组织评选。
-
学校评审(10月15~10月30日)
学校对基层组织评估材料进行汇总,初审,组织专家对参评优秀教学基层组织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听取基层组织负责人汇报。汇报内容包括教学基层组织基本情况、承担教学任务情况、开展教学建设和改革情况、建设成效等。
4.结果公布。全校评选出不超过20个(其中实践教学中心不超过3个)校级优秀教学基层组织,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五、优秀教学基层组织评选条件
1.自评分数在85分以上,且满足核心指标D=0,C≤2。
2.教学基层组织人员原则上有5人以上(教学基层组织人员以2017年6月评估中心备案人员为依据),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有良好的师德。
3.教学基层组织成员教学工作量饱满,效果好,课堂秩序规范,无教学事故发生,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
4.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研究与改革,坚持开展教研活动,活动记录条理清晰,内容详实;积极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教学研究效果好。
5.积极开展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有保障。
6.教学基层组织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建设思路清晰,措施有效,建设效果好。
7.2016年新设教学基层组织和2015年校级优秀教学基层组织原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优。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和教学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教学基层组织评估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推荐在教学建设、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等方面能够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教学基层组织参评优秀。
2. 以评促建,开展自查。各学院和教学基层组织要以评估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凝练特色和亮点,查找与分析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3.所有参评材料均需客观真实,一旦发现造假情况,即一票否决。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专业(课程)型教学基层组织评价指标
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实践型教学基层组织评价指标
附件3:湖南农业大学教学基层组织自评表(专业课程性型教学基层组织用)
附件4:湖南农业大学教学基层组织评估表(实践型教学基层组织用)
附件5:湖南农业大学优秀教学基层组织推荐表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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