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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的安排
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的安排
根据《湖南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方案》《湖南省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评判标准(试行)》(湘教通[2017]377号)及学校《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的通知》(湘农大[2017]91号)等文件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专项工作小组决定对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为载体,大力实施“一单四制”制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要求、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级各类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和问题,迅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实现“一单四制”运行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交办、治理机制。
各学院、各级各类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学院及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实验中心);依托学校建设的国家级、部省级、厅局级科研平台,以及校级科研机构、学科团队实验室、其他用于科学研究的专业实验室,凡涉及到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实验用特殊动植物等危险品(以下统称: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均属于本次检查的范围。
三、检查方式
以学院、平台中心为单位,以各级各类实验室为单元,组织、校院两级检查。各学院、平台中心负责人牵头组织全面自查安全隐患,并于2017.12.5日前提交《湖南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存在的安全隐患自查一览表》到资产处118室;学校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现场进行抽查督查。
四、检查内容
1.责任机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明确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平台等机构的分管领导,以及各类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体制。学院、平台中心是否建立危险品安全管理的风险点清单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目标;是否建立安全运行长效工作机制。
2.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实验室是否有详细明确的安全规章、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记录等,是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危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是否有申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等;对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放射性物质、实验用特种动植物等,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执行,如:有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记录了样本来源,有领、用、存、取登记交接记录,有个人防护设施,有专人保管并对物品进行封存,严格履行了主管单位审批手续等。
3.全面清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燃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分类存放,储存柜是否规范张贴标签。对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储存建立台账制度,是否台账记录规范。
4.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培训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定期开展对实验室危险品保管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培训。
5.危险废弃物收集储存和处置情况。主要包括:实验废弃物是否分类暂存,暂存地标识是否张贴醒目,按照学校要求集中回收,废弃物管理建立台账制度并通过社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对于搬迁的实验室,是否彻底清查存在废弃的危险物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收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6.应急预案建立情况。主要包括:实验室是否设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单位要统筹制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意识,有效防控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风险。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五、学校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2017年12月6上午8:30-12:00。
(二)人员安排。
第一组
组长:孙志良
成员:洪 彬 周凤莺(记录) 何 喜
负责检查动科学院、动医学院、农学院
第二组
组长:欧阳中万
成员:蔡鑫萍 杨丽君(记录) 段丽琴
负责检查食科学院、植保学院、理学院
第三组
组长:陈光辉
成员:邬克彬 王 莹(记录) 王 建 陈 佳
负责检查平台中心、园艺园林学院
第四组
组长:李家福
成员:刘南海 张旭文(记录) 解 力
负责检查生科学院、资环学院、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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